評鑑優等標章

【設立目的】
依據「機關檔案管理評鑑要點」規定,本局自112年起定期辦理中央一、二級機關、中央一級機關直屬之中央三級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等機關之評鑑作業,經本局評鑑及複檢結果優等之機關,由本局發予機關優良標章,據以表彰符合檔案法令規定之良好品質。

【圖像意喻】
採雙向展開之螺旋卷頁流線設計,並以明視度高的橙色構成視覺效果,呈現開闊、鼓舞意象,整體設計意喻如下:「流線自軸心向外無限開展,傳達政府施政紀錄的便捷開放運用;橙光如燦陽下豐碩的秋收,表彰致力檔案管理健全發展的榮耀。」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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