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核計畫

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建設計畫

    檔案館、圖書館、博物館為先進國家知識體系三大支柱,迄今,我國唯獨缺乏國家檔案整體建設,知識架構未臻完整,期待推動本計畫樹立國家記憶中心,妥善保存政府施政紀錄,促進檔案開放應用,推展檔案意識與價值。
      
    另外,隨著近年經濟活動發展,知識經濟已為全球競爭帶來嶄新面貌,基於檔案為國家知識之基礎,亦為全民共同之珍貴資產,如何積極強化檔案相關建設及開創檔案多元價值,發揮教育、文化、休憩等多重功能,已刻不容緩。
 
    基於檔案為國家知識基礎,為利妥善保存國家發展記憶,發揮檔案多元價值,檔案局提報本計畫,並經行政院106年8月核定於新北市林口區興建國家檔案館,基地面積約2.6公頃,為自107年起之6年計畫,預定112年完工啟用,總經費約新臺幣25億元,以規劃適足之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空間,永續典藏政府施政紀錄與促進檔案開放應用;續因配合工程採購及作業期程需要,於109年1月30日及110年11月29日奉行政院核定修正調整計畫期程至114年,總經費約新臺幣2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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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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