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特蒐-牛隻的身分證 ―― 牛籍簿

牛隻的身分證 ―― 牛籍簿

在農業時代,牛隻是生產的主要獸力,對於農家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性,因此從日治時期開始就有一套對於畜牛的管理辦法,牛隻一生下來即必須辦理入籍登記,載明出生日期、出生地以及所有人等。北斗曾是全台三大牛墟之一,而北斗鎮公所保存的兩本畜牛除籍簿,見證了北斗牛墟風光的歲月……

◎作者:張素玢,摘錄自《檔案的故事續集》(台北市:檔案管理局,民93)

牛籍簿

北斗曾是全台三大牛墟之一,見證北斗牛墟風光歲月的是北斗鎮公所保存的兩本畜牛除籍簿,分別為民國四十三和五十二年份(1954、1963)。臺灣沒有像大陸一樣的墟市,唯有「牛墟」為特例。清道光年間周鍾瑄所著的《彰化縣志》就記載:「凡販牛,欲賣者必於牛墟,台地無設墟為市者,為賣牛必到墟。墟日有定率,以三日為期,如二五八、一四七之類……」。 


在農業時代,牛隻是生產的主要獸力,對於農家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性,因此從日治時期開始就有一套對於畜牛的管理辦法。牛隻在一生下來便必須辦理入籍登記,載明出生日期、出生地以及所有人等,有如戶口登記,而「牛籍」也就和人的戶口名簿有異曲同工之妙。如果牛隻的所有權有了轉移或死亡,也必須和人一樣辦理除籍的手續。

日治時期,牛隻趕赴市集,一定要有兩張證明,一為薄棉紙以紅線印成,成交的牛隻要到保甲事務所保健組,辦理登記,並納稅一圓以設定牛籍。另一張以黑線印製,是賣方向保甲申請遷移牛的戶籍之用,以免一頭牛有兩個戶籍。

牛籍簿

戰後,畜牛的管理大致仍依循日治時期的辦法,牛隻在出生之後,也須到鎮公所辦理牛籍登記,其上註明牛隻的種別(水牛、黃牛)、性別(牡、牝、閹)、出生年月日、產地、毛色、特徵(面漩、肩漩、臀漩……等)、登記日期、飼養場所、所有人、記事欄(註明牛隻買賣異動情形)。並附有牛形版圖,包括頭部、左側身、右側身以及後臀部等四幅;登記時將牛身上的渦漩勾出,因每隻牛身上的渦漩都不一樣,因此牛若遺失或被盜,便由這些渦漩辨識身份。當畜牛賣到外地,便要辦理除籍登記,所以管理牛籍的資料有兩種,一種是牛籍簿,一種畜牛除籍簿,而北斗鎮公所所保存的就是畜牛除籍簿,其登記的內容與牛籍簿大致相同,是北斗牛墟風光歲月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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