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參獎FAQ

1.如何參加金檔獎暨金質獎?
答:

一、金檔獎部分:參獎機關應依據各年度「機關檔案管理績效自評表」對本機關檔案管理績效自行評分後,填具「檔案管理績效報告」,再依機關層級與屬性,分別送其上級機關評選後薦送本局,或逕行薦送本局參加複評。本局對於參加複評之機關將先進行書面審查,再由評獎委員會擇選成績較佳者,進行實地評獎。最後,由評獎委員會依據評獎結果,研商決定獲獎機關名單,層報核定後公開頒獎表揚。相關規定請參考「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評獎實施要點」。

二、金質獎部分:機關檔案管理人員連續服務滿2年以上,且符合相關條件者,得由機關依機關層級與屬性,分別送由其上級機關評選後薦送本局,或逕行薦送本局參加複評。本局與評獎委員會就薦送個案逐案審查後,由評獎委員會評定入選名單,並由本局層報核定獲獎人員。相關規定請參考「機關績優檔案管理人員選拔獎勵要點」。

2.何時報名參獎?
答:
金檔獎暨金質獎報名時間均會於每屆函頒之「機關檔案管理金檔評獎實施計畫」與「機關績優檔案管理人員金質獎遴薦作業注意事項」中規定;目前原則上均訂於每年3月31日截止收件。以參獎103年第12屆金檔獎或金質獎為例,推薦機關應於103年3月31日(含)前(以推薦機關發文日期為憑),檢具相關資料函送本局報名參獎。

3.評獎委員是怎麼組成的?有哪些成員?
答:
「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評獎實施要點」第七點規定:「評獎委員會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局局長兼任;其餘委員,除由本局局長指派副局長及主任秘書為當然委員外,就學者專家聘兼之。」依據上述規定,本局於每屆評獎時,均聘請審項目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若干人共同組成評獎委員會。

4.參加金檔獎暨金質獎有什麼好處?
答:
金檔獎暨金質獎是我國檔案管理界最高榮譽,其設立之目的,在於提升各機關對檔案管理工作之正確認知,並藉此表彰著有卓越績效之機關與人員。由歷屆評獎經驗發現,參加評獎有助於提高機關首長對於檔案管理工作之重視,給予檔案管理單位實質上或精神上之支持,同時,獲獎之後除頒予獎座、獎牌、獎金或獎品外,有功人員亦可依規定領獎。是以,參加金檔獎暨金質獎,不但可提升機關檔案管理績效,增進機關與個人之榮譽感,亦可獲得實質之獎勵。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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