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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企劃組科員職缺外補公告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到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稱 科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 新北市
上網期間 自113年3月5日~ 113年3月19日止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行銷、廣告、新聞、廣電等大眾傳播相關系所學歷者尤佳。
3.具辦理行銷推廣、活動規劃、媒體宣傳及研討會等經驗,並熟悉各類電腦文書處理,如Excel、Word及Power Point等軟體工具。
4.個性主動積極、熱忱服務,具溝通協調及規劃能力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6.具外語能力者尤佳(檢具相關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工作項目 1.辦理國家檔案館行銷計畫之撰擬、協調及推動等事項。
2.辦理國家檔案館簡介文宣與影片之製作及推播等事項。
3.辦理國家檔案館行銷活動之規劃及執行等事項。
4.辦理檔案管理研討會籌劃執行、行政聯繫及文宣等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2.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
聯絡方式 1.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2.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相片、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鄭小姐【聯絡電話:(02)8995-3520;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 9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企劃組】。
3.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mjjheng@archives.gov.tw。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4.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出缺單位 企劃組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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