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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文書檔案資訊組科長職缺公告

官職等 第9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稱 科長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 新北市
上網期間 自113年1月11日~ 113年1月25日止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碩士以上學位,資訊管理、資訊科學、資訊工程等相關系所尤佳。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須已領有考試及格證書),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3.具薦任第9職等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4.具溝通協調及解決問題能力,且具主管職務經歷尤佳。
5.具備英語說寫能力尤佳(檢具相關英檢證明,無則免附)。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督辦公文系統科相關資訊系統之規劃、建置及推動事項。
2.督辦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訂修及解釋相關事宜。
3.督辦國家檔案館網路架設、電腦機房建置、新興科技導入等事項。
4.出席業務有關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
2.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 。
聯絡方式 1.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未能同意調閱履歷、上傳文件不齊全、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2.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徐高級分析師【聯絡電話:(02)8995-3537;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 9樓文書檔案資訊組】。
3.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hjhsu@archives.gov.tw。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4.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出缺單位 文書檔案資訊組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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