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法第十八條解釋

詢問檔案法第18條第7款「第三人」疑義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8年 7月 10日
發文字號: *檔應字第1080004093號
主旨: 有關臺端詢問檔案法第18條第7款「第三人」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法務部108年7月4日法律決字第10800118230號移文單轉臺端同年7月1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 旨揭疑義,有關檔案法第18條第7款所稱「第三人」係指檔案應用申請人及受理機關以外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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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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