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溝通

Q

敝單位有位承辦已辦畢檔案已逾期2年皆未歸檔,其中還有密件,期間還增加多筆逾期未歸檔檔案。 這2年來不斷稽催,且不管是檔案室同仁還是該單位主管皆已上簽核請長官裁示, 並依長官指示送考績委員會懲處,也已懲處,但仍未改善,該承辦表示公文遺失, 但有影本,故檔案室同仁依檔案管理手冊告知可上簽呈請長官同意以影本歸檔,但, 依然未處理,請問是否有法規可處罰?
編號:MB1130501002 發表時間:113-05-01 16:07:39

A

劉君您好:
所詢有關辦畢案件未歸檔疑義,說明如下:
一、依機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第10點規定,對於應歸檔而未歸檔之案件,各機關檔案管理單位應定期辦理稽催,經稽催仍未辦理者,應簽請機關權責長官處理。如有損毀、棄置、遺失公文或檔案者,得依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第157點第2項第2款第3目規定,予以專案懲處。
二、所詢承辦人未依規定辦理歸檔之處理疑義,請依上開說明辦理。如仍有其他詢問事項,請電洽檔案徵集組游小姐(聯絡電話:02-8995-3594)。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敬啟

回覆時間:113-05-07 09:30:06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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