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溝通
Q
請教一下,我們今年在作檔案清查時發現,明年有1個分類號屆期,而且這個分類號的清理處置方式為屆期後鑑定,不過因為這個分類號項下的檔案量很少,每年大約只有1到3件檔案,這樣每年都要辦鑑定嗎?因為只為了2件檔案辦鑑定會議,找一堆長官來開會有點不符比例原則,我們可以累積到檔案量多一點再辦理鑑定會議嗎?例如每3年辦理一次,這樣也不用一直頻繁的開會。感謝解惑。 編號:MB1130425002 發表時間:113-04-25 14: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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