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溝通

Q

請問歸檔時的文別選擇: 一、函稿已核定要發文了,但後來長官決定要取消,故續辦加一個簽說明取消不發文的原因 二、函稿陳核時長官即未核定退回,另加一個簽改為存查 以上兩種的文别是否都同樣選稿本?或者不同?
編號:MB1130418001 發表時間:113-04-18 11:57:36

A

陳小姐您好:
對於您的提問,茲復如下:
(一)依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9.4.1.2第3目規定,本別係指文件在撰稿、製發過程或因使用需要而產生之各種文件類別,如正本、副本、抄本、影本、稿本、草稿、定稿等;其中「定稿」為經裁決或核定的草稿文件,「稿本」為同一案件涵蓋定稿及尚未核定的草稿等多種文件類別者。
(二)所詢已核定及未核定文件,本別著錄問題,請參酌上開說明,並依歸檔案件之文件類別據以著錄。
(三)以上說明,請卓參。如仍有其他詢問事項,請電洽檔案徵集組邱小姐(聯絡電話:02-8995-3599)。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敬啟
  回覆時間:113-04-22 13:56:08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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