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MB1120516001問題
1.您說到「依照依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9.4.3之表9-1、表9-2檔案編目數量統計表本來就會包含回溯檔案完成量」等資訊云云。
2.您說到我們為了擴大檔案應用加值多徵集檔案「檔案複製品係屬該件洽他機關檢調檔案公函之附件,應依前開規定歸檔並辦理編目建檔作業」
3.您還說到「因配合機關每年定期辦理檔案清查,故資料建檔狀態變動係屬正常合理現象。」
4.所以等於你們承認了,我們回去建檔過去的檔案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目前回去登打過去的檔案卻不算入回溯編目報表資訊內?
5.故此,不論您的定義如何(我不很具體知道),具體給與貴機關建議乃是「要納入一個機關如果他登打過去檔案資訊為『回溯編目檔案』之意義」,然後列入公文管理系統廠商應該要必備的功能。
6.檔案既然是國家知識的基礎,良心事業,所以給你們良心建議。
7.您給的電話02-89953546我打不通。
編號:MB1120524001
發表時間:112-05-24 16: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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