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溝通

Q

依機關檔案管理手冊規定:附件為書籍經指定保存單位或為應公開之陳列品(如海報),得不辦理歸檔。請問若附件為書籍,可否由承辦單位敘明附件為書籍留存於該單位不歸檔呢?而規定中所指的「指定保存單位」的明確定義是什麼呢?謝謝
編號:MB1110913001 發表時間:111-09-13 13:33:38

A

雙向溝通擬答覆內容:
楊君您好:
所詢問題茲復如下:
依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7.5.1.1規定,歸檔案件之附件為書籍並經指定保存單位者,得不辦理歸檔;其意旨為如歸檔附件屬書籍形式且經指定單位妥善保管,為利後續參考應用,得不辦理歸檔。至所詢「指定保存單位」係指依業務相關法令或各機關就實務作業流程所指定之保存單位(如機關之圖書室、圖書館或資料中心等),各機關得就管理作業需要,本於權責自行訂定內部作業規範,以明確指定前揭書籍之存管單位。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敬啟
  回覆時間:111-09-15 11:38:33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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