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溝通

Q

您好 本單位時常有其他稅務單位來的含有個資之課稅資料,承辦人進行附件抽辦後,並蓋章獲主管同意,後另將課稅資料歸檔於課稅資料庫進行儲存,此樣造成公文及附件分開儲存,是否符合規定
編號:MB1100526001 發表時間:110-05-26 17:38:35

A

謝君您好:
所詢有關公文及附件存放問題,茲復如下:
一、依據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12章「入庫管理」12.4.2.1第2目規定,檔案附件以與原件併同存放為原則;附件另行存置者,應於附件適當位置標示檔號,並於原目次表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註明媒體型式、數量及存放位置。
二、如仍有相關詢問事項,歡迎電洽本局檔案典藏組程科員,電話:(02)8995-3575。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敬上 回覆時間:110-05-28 08:56:13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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