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承編號:MB1090904003近來各機關針對檔案法實施前的機密檔案辦理解降密等檢討,請問,本機關接獲來文機關通知註銷51年機密檔案密等或建議檢討密等一案,惟組改時,本機關於承接A機關移交的檔案,經查當時檔案移交是以案卷方式辦理,核實查閱A機關檔案移交清冊及逐件查對移交機密檔案(含普通檔案),都找不到該等機密檔案蹤影,另外,亦請A機關協助查找也回復年代久遠找不到紙本,系統也無紀錄。請問本機關檔管承辦人應如何釐清事實?以及如何回復來文機關?
編號:MB1090909002
發表時間:109-09-09 11: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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