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謹探討日本據臺後,將臺灣定位為糧食生產與原料供應基地,西元(以下同)1900 年起,陸續設立農會,乃當前縣市農會的前身,1913 年起,扶植設立產業組合,成為當今鄉鎮農會的起點。
二次大戰末期,臺灣總督府因應戰爭需要,實施經濟統制,強制合併農會與產業組合,建立市街庄、州廳、全島三級制農業會,形成目前多目標多功能的三級制農會系統組織。日本無條件投降後,臺灣農業會依照中國相關法規,經歷改組、改造、引進美式推廣教育、新農會法公布施行與廢除股金、金融風暴、信用部改革、全國農會成立等,演變成為當前臺灣農會。最後,期待臺灣農會回歸合作組織本質,以滿足會員需求為依歸,力行事業與組織改革,回應會員及全體國民的期待。
關鍵字:農會、產業組合、農業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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