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半年刊
戰後臺灣政府角色與行政部會結構的變遷
自民國38年底中央政府轉進臺灣以來,行政院的部會結構,一直宣稱都是堅守「8部2會」的基本架構。但事實上,行政院曾分別依其組織法第6條或其他特別法,而成立相當於部會位階的各種單位,只是不需修改其組織法的相關條文。
本文依政治經濟體制的特質, 先將戰後臺灣分成一、戡亂和戒嚴時期的黨國威權體制, 二、解嚴與終止戡亂後的政治民主化時期,三、同時強調本土化與全球化時期, 及四、「撥亂反正」與「脫胎換骨」時期,然後依其不同政經階段的政府角色,分析行政院的部會結構及其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