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依法辦理國家檔案之徵集及典藏,並以多元方式提供各界應用。國家檔案典藏的珍貴文件及資料十分豐富,其中包含早期珍貴的政府著作及私人著作,深具研究參考價值,惟在對外提供應用時,由於另外牽涉著作權法之適用,部分著作因著作權狀態不明未能提供,有關此類著作之重製、出版及所有權等議題,影響檔案的管理及應用。值此我國規劃籌設國家檔案館及智慧財產局著手修正著作權法之際,爰從相關國家對於檔案館涉及著作權之規範及我國目前相關法律規定,分析實務上我國國家檔案提供應用時,關於未公開發表著作、孤兒著作、數位重製等議題所面臨的法律規範上之挑戰,據以研提相關修法建議,以調和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及著作權法間的法律適用競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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