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國家檔案目錄檢索精準度,依國家檔案權威控制建置作業,針對檔案內容涉及之機關團體、人物及事件等名稱,進行詞彙形式控制,以維持標目的一致性。本季精選兩則權威控制標目,說明背景知識及關聯名稱,歡迎使用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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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眾利輪爆炸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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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名稱 |
眾利輪爆炸事件、眾利輪爆炸、眾利輪大爆炸案 |
地理 位置 |
高雄港十號碼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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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 敘述 |
民國 38 年8月23日,高雄港發生了歷史上極為慘烈的一場災難。一艘從廣州黃埔出發、載滿約5,000噸軍需器材、彈藥以及隨行國軍官兵與眷屬的「眾利輪」,在高雄港十號碼頭進行卸貨作業時,引發驚天動地的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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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雷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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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年 |
1897-19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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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名稱 |
雷用龍、雷淵、雷儆寰、儆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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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出生地 |
浙江長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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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
中華民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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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 |
經歷 |
1. 國民參政會副秘書長 2. 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 3. 國民大會代表兼國民大會副秘書長 4. 總統府國策顧問 5. 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 6. 中國民主黨籌備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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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 敘述 |
雷震(1897-1979),字儆寰,浙江長興人,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畢業。曾任國民參政會副秘書長、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國民大會代表兼國民大會副秘書長、總統府國策顧問、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中國民主黨籌備委員。長期擔任執政黨與在野各黨派的溝通橋樑。 來臺後,投入《自由中國》半月刊相關行政、編輯工作,因該刊針對時政的言論、鼓吹民主自由的立場,造成雷與國民黨的關係日趨緊張,民國 42 年遭免去總統府國策顧問職務,民國 43 年被註銷國民黨籍。 民國 49 年,雷震計畫籌組中國民主黨,引發執政當局注意,9 月 4 日,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涉嫌叛亂」為由,拘捕了《自由中國》的發行人雷震、編輯傅正、經理馬之驌與該社前會計劉子英等 4 人。同年,警備總部依據劉子英的自白,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兩罪名判處雷震有期徒刑 10 年。 民國 59 年刑滿出獄。民國 61 年撰寫「救亡圖存獻議」呼籲政府改革,重點包括從速宣布成立「中華臺灣民主國」、請蔣總統任滿引退等主張。家屬於民國 89 年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民國 91 年審核通過予以補償。民國 108 年經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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