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於102年年底進駐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北棟,設置國家檔案保存維護中心,包含2樓紙質檔案修護室、檔案描述及數位化作業室、多媒體檔案工作室,以及7樓與8樓國家檔案庫房,辦理國家檔案修護、複製、描述、典藏等作業;本中心之建置旨在提升檔案保存修護專業技術及國家檔案複製儲存量能,亦可做為參訪者觀摩或實作體驗訓練之園地,推廣全民保存國家記憶行動。



4.國家檔案庫房:約4,773平方公尺,典藏30公里國家檔案,建置高效率節能空調環境控制系統與設備,針對不同類型檔案媒材,提供最佳保存環境,以永續典藏國家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