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等註銷(Declassification)
內容
指對於應予解密之機密檔案,依解密程序,將該檔案之機密等級於相關證明文件(如:機密檔案等級變更或密等註銷單)上記錄之行為。實務運作上,通常將原案封面或公文所標示之機密等級字樣以雙紅線劃去,並附註銷單,註記依據之文號。
相關詞
參考資料
- 行政院秘書處編印。文書處理手冊。台北市:著者,民89年。
- 行政院秘書處編印。事務管理手冊。台北市:著者,民90年。
- 機密檔案管理辦法。中華民國90年10月24日行政院台90秘字第061741號令發布。91年1月1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