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案
內容
指各件公文案情相同、同一案情之正副本,或是對其他機關來函查催案件而仍待辦者,合併簽辦。實務上,屬專案管制案件、人民申請案件及訴願案件等以「案」為單元管制及統計者,得自首件公文至全案辦結時辦理銷號,一併歸檔。
相關詞
- 歸併
參考資料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印。文書流程管理手冊。台北市:著者,民90年。
- 行政院秘書處編印。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手冊。台北市:著者,民87年。
內容
指各件公文案情相同、同一案情之正副本,或是對其他機關來函查催案件而仍待辦者,合併簽辦。實務上,屬專案管制案件、人民申請案件及訴願案件等以「案」為單元管制及統計者,得自首件公文至全案辦結時辦理銷號,一併歸檔。
相關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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