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新聞局新移轉民國58年之檔案共21案,該局原是高雄市政府新聞處,民國99年,因應高雄縣市合併改制,正式成立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其主要職責包括新聞發布、視聽宣導、城市行銷、公眾意見蒐集,以及與新聞界人士的聯繫與服務。本批檔案內容包含取締違禁書報雜誌、出版品管理與輔導、出版品查禁等文書資料,記載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配合臺灣省政府教育廳進行出版品審查及取締工作的相關事項,包括針對違規出版物查禁並扣押等處理,以及發函至各級學校配合辦理查禁書籍的情形。

查禁違法新聞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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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4/08/18
- 最後更新時間: 1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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