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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於113年2月28日施行,秉持政治檔案「最大開放、最小限制」之原則,以持續並擴大政治檔案徵集、加速解密促進檔案開放、以及強化檔案當事人權益保障為修法重點。

因應新制施行,為促進政治檔案開放應用,並保障政治檔案當事人優先近用權、附卷權及是否開放其紀錄之意見表示權,本局依政治檔案條例第8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主動通知,就情報機關未經檔案當事人同意而應用保防、偵防、及安全管制等措施,以計畫性及目的性且大規模監控蒐整人民言行活動而產生的相關檔案紀錄逐頁檢視,如有包含涉及家庭關係、伴侶關係、性別關係或涉私領域之監譯紀錄等當事人高度個人隱私紀錄者,於該檔案目錄與人名索引公告前,經戶政機關協助查對該當事人或其親屬之地址後寄發通知書;查無有效通知寄送地址,致通知顯有困難者,以公告(名單)代之,以保障檔案當事人得行使前揭權益之機會。

本局於113年7月31日辦理158位檔案當事人之主動通知作業(含通知顯有困難公告31位),檔案當事人可優先免費閱覽、抄錄或複製相關檔案,如對檔案內容有陳述不同意見之需要,亦得申請加註補充意見附卷,並可針對未屆70年檔案內含當事人高度個人隱私部分,表示是否開放他人應用的意見。

各項申請程序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本局聯繫。

 

*本局政治檔案應用諮詢服務窗口
電話:(02)8995-3700分機3630、3698、3971、3972、397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
E-mail:service@archive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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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治檔案應用專區
  2. 政治檔案加註意見申請
  • 發布日期:113/09/09
  • 最後更新時間: 113/09/26
  • 點閱次數: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