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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檔案典藏組外補職缺公告表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職系

職稱

專員

名額

1

性別

不限

工作地

新北市

上網期間

自115年10月23日起至115年11月5日止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經建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2. 空調或電機相關系所畢業且具承辦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等實務經驗者優先考量。具備外語能力者尤佳(檢具相關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3. 無限制轉調、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 國家檔案典藏館舍興建與機電、空調等相關設施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2. 國家檔案庫房設施之空調、照明、消防等機電設備之設置及管理維護等事項。
  3. 檔案典藏環境與庫房設施之研究及輔導諮詢事項。
  4. 辦理檔案典藏組綜合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1號)

聯絡方式

  1. 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2.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林科長【聯絡電話:(02)8995-3576;地址:244013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典藏組】。信封請註明應徵檔案典藏組專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linjl@archives.gov.tw。
  3. 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出缺單位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典藏組

  • 發布日期:115/10/23
  • 最後更新時間: 115/10/22
  • 點閱次數: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