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樂活情報

第194期

2023-08-16

檔案知識+-新制登場!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113年上路

新制登場!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113年上路

檔案知識⁺

新制登場!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113年上路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下稱檔案局)推動「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下稱專業認證)制度,包含基礎與進階兩級認證,分別自113年、114年起上路施測。在未完成法制整備之前,鼓勵政府機關檔案管理人員取得認證,俟《檔案法》修正施行授權訂定認證規範後,將全面落實推動。盼藉此促進檔案管理專業人才養成、增進其職涯競爭力,建立檔案管理專業形象。本文將簡介制度緣由、認證對象、認證內涵、報名方式、測驗時間、及格標準與證照效期。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企劃組科長 黃意涵

 

壹、制度緣由

《檔案法》自民國91年開始施行,旨在健全各機關檔案管理,並促進檔案開放應用。檔案局也據以建立各項專業化及標準化檔案管理制度與法規,隨著資訊科技快速變遷,各項業務涉及層面愈趨廣泛,檔案管理人員是否具備與時俱進之專業知能,成為左右檔案管理發展的關鍵要素。

因此,檔案局推動專業認證新制,藉由認證測驗提供及格者專業能力證明,期普及檔案專業人才,不僅增進其職涯競爭力,更能作為公私部門遴用檔案管理人員參據,落實機關檔案由專業人員管理,提升檔案管理品質與成效,妥存維護國家智慧資產。

 

貳、認證對象

專業認證包含基礎與進階兩級認證,適用對象為政府機關檔案管理人員及檔案管理單位主管,並開放一般公務人員及非公務人員參與。基礎級必須認證對象為政府機關檔案管理單位主管及檔案管理人員,但具國家考試檔案管理類科及格證書得免認證,視為具備相當基礎級認證專業能力;此外,一般公務人員及非公務人員,雖非必須認證對象,亦開放自由報名參與認證,提升自我實力與職涯競爭力。

取得基礎級認證資格或具基礎級免認證資格者,方可參加進階級認證。進階級認證目前規劃「立案編目」與「清理鑑定」兩專科,必須認證對象包含以下3類:

一、各機關有所屬(轄)機關者,其檔案管理單位主管須取得清理鑑定專科認證。

二、各機關檔案管理人員辦理立案編目或辦理所屬(轄)機關清理鑑定審核者,須取得該專科認證。

三、檔案局辦理各該專科業務之人員於職掌該事項1年內須取得該專科認證。

參加專業認證前,須先取得「文書及檔案管理專業分級培訓計畫」(下稱培訓計畫)所列相應的學習時數,才能參加測驗,透過考訓合一機制,培育檔案管理人員專業知能。其中,基礎級認證考生須運用「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線上完成培訓計畫所列「通識入門」與「基礎實務」級30門課程,相關課程已公布於平臺可供自由選讀;進階級認證考生則須完成培訓計畫所列該專項「專業進階」級課程,相關課程將於113年度公告。

 

圖1 「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檔案管理線上課程

圖1 「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檔案管理線上課程

 

參、認證內涵

基礎級認證以培訓計畫所列的5大關鍵能力為認證內涵,分別為「規劃管理能力」、「檔案立案編目與清理能力」、「檔案保存與維護能力」、「檔案服務與推廣能力」及「資通訊能力」,著重檔案管理人員所需的檔案管理專業基本概念與基礎實務能力,考試範圍包含檔案管理法令、作業手冊規定與培訓計畫所列相關課程內容。

進階級認證包含「立案編目」及「清理鑑定」兩專科,著重該專科業務的進階實作能力,考試範圍以該專科業務相關理論、檔案法令規定事項、實務做法與培訓計畫所列相關課程內容為主,與基礎級認證應具備的基本概念與能力有所區別。

 

肆、報名方式

基礎級認證測驗自113年起開辦,進階級認證自114年起開辦,每年2月底前檔案局官網公告當年度認證測驗實施簡章,包含測驗日程、應考資格、認證對象、認證費用及相關注意事項等資訊,3月底前受理報名,4 至10月間視報考需求於北、中、南三區擇定合適場地辦理測驗。

報名包含「機關薦送」及「個人申請」兩種方式:

一、機關薦送:檔案局函請各機關依公告簡章所列資格條件,推薦該機關或所屬(轄)機關(構)人員參與。中央1、2級機關、直轄市政府/議會、縣(市)政府/議會,由各該機關薦送;中央3級以下機關,層報由2級機關彙整薦送;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及其他各地方機關,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其所屬(轄)層報資料薦送。

二、個人申請:其他不在機關薦送名單內的政府機關人員,以及非政府機關人員,亦可依據公告簡章向檔案局提出申請報名,將以非政府機關人員優先錄取,並依報名序排定參與測驗。

 

圖2 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測驗作業流程示意圖

圖2 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測驗作業流程示意圖

 

伍、測驗時間、及格標準及證書效期

基礎級認證測驗時間為120分鐘,考題包含是非題100題(每題1分)及單選題50題(每題2分),總分200分,及格標準為160分。進階級認證測驗時間為120分鐘,考題包含單選題50題(每題2分)及多選題50題(每題5分),總分350分,及格標準280分。

 

題型、題數、配分與及格標準表

題型、題數、配分與及格標準表

測驗及格者,由檔案局發給認證及格證書。測驗未通過者,得經由機關薦送或自行報名申請重考,次數無限制,但應考資格針對學習時數之認定,以測驗前5年內取得者為限。

基礎級證書為永久有效。進階級證書效期5年,屆期應重新參與測驗取得認證,但取得認證5年內仍持續辦理檔案管理業務者,得於效期屆滿前3個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擇選下列方式之一,向檔案局申請效期展延,展延次數不限,每次展延效期5年。

一、取得證書起5年內累積接受經檔案局認可之檔案管理認證專科相關教育訓練40小時以上者。

二、取得證書起5年內具備兩篇於認證效期內本人以第一作者發表於檔案局認可之國內外具審查制度之期刊,且與檔案管理認證專科相關之全文論文。

三、取得證書起5年內獲得檔案管理人員金質獎之人員。

《檔案法》修正施行前取得之及格證書,其證書效期於修法實施後仍有效。但要特別注意的是,檔案管理人員如因業務行為有違反《檔案法》第四章罰則或《政治檔案條例》第15及16條所列之情形,其及格證書將予以註銷。

 

陸、結語

綜上,法制整備完成前,專業認證屬於能力認證,非屬強制規範,亦非執業資格,尚無涉業務得否執行。考量修法時程不易掌握,在修法完成前,檔案局先以鼓勵性質漸進推動各機關檔案管理人員參與認證,並自113年及114年起開辦固定名額之基礎級及進階級認證,期逐步提升檔案管理人員專業素養及職涯競爭力,建立檔案管理專業形象。相關訊息已公布於檔案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專業認證項下,歡迎更多檔案管理專業人員加入認證行列,成為國家智慧資產傳承的重要生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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