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知識+-用通路拓展檔案文化產品能見度

用通路拓展檔案文化產品能見度

用通路拓展檔案文化產品能見度
本局文化商品展售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前於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試辦檔案文化商品展售方案,以該試辦結果為基礎,爾後持續推動。考量本局初期以自營推廣,可觸及的客群範圍有限,乃於2019年起透過館際合作或參與機場商店運作,拓展通路。本文摘述相關合作管道及作業事項,提供檔案機關(構)參考,期能開啟更多專案合作契機。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應用服務組科長 魏雅惠

ㄧ、前言

為因應未來國家檔案館開設文創商店的規劃,本局自2017年起積極涉入檔案文化產品開發製作及展售服務,除了盤整現有宣導品,轉作銷售產品外,考量現有產品種類及項數較少,經濟規模小,又新產品開發尚需投入額外資源,故初期採展櫃陳列及自營通路銷售,部分產品也可透過國家書店展售。本局產品歷經試辦期(2017.10-2018.06,請參考檔案樂活情報第129期)及持續推動期(2018.07迄今),現以展櫃陳列,與店面相比,所可傳遞的銷售服務有限,又屬自營通路,使消費客群多為到局參觀或使用檔案的民眾,仍為小眾市場。對此,本局自2019年起開始尋求適合的經銷通路。由於民間通路對低銷或退貨可能產生的額外費用及程序問題,本局暫不納入考量,而是以設有文創商店的典藏機關(構)為合作對象,接洽產品寄售事宜,現本局部分商品已於中正紀念堂博物館商店、桃園機場(以下簡稱桃機)第一、二航廈博物館商店上架銷售,以下謹就相關合作機制及作業事項進行介紹。

二、寄售洽談

通路是行銷組合元素之一,係運用不同方法或據點傳遞產品或服務,使目標客群易於接觸和取用(Acutt, n.d.)。除了自營通路外,尚有經銷通路,意指將產品放在他人經營的通路銷售,並不擔負銷售人事及通路管銷成本,並以銷售佣金或銷售金額抽成回饋銷售方,大抵分成賣斷、寄售等2種方式(群策行銷公關站,2013)。本局與經銷通路的合作以寄售方式,本局持有產品所有權,由經銷商定期回報銷售數量,相互對帳結算貨款。為尋求合適的寄售通路,本局從館際合作、桃機博物館商店運作等二種管道著手,惟寄售合作關係形成之前,負責營銷的廠商依採購選品原則,評估擬寄售的產品是否符合商店調性,與店內相近產品的區隔及價位等。換句話說,所提列的商品如能符合前開採購選品原則,雙方才能進一步洽談合作辦法。茲將上開二種合作管道摘要如下:

(一)建立館際合作關係:
國內典藏機構大多設有文創商店並委外經營,已為館藏加值產品推廣的重要媒介。為吸引觀光客接觸檔案文化產品,本局擇以國內知名觀光文化地標—中正紀念堂,透過館際合作方式,由國立中正紀念管理處協助將本局商品導入其委外經營商店,並居中協調貨款拆帳比例,再由本局與該委外廠商洽辦簽約及寄售事宜。

(二)參與桃機博物館商店運作
在文化部的監督及輔導下,桃機的博物館商店現由2家廠商經營,店內除陳列該部所屬博物館開發的商品外,亦規劃納入其他機關(構)所製作具臺灣文化意象的產品。對此,本局與該等經銷商洽詢,並提供商品提案,填具商品材質、尺寸及說明等資料,經廠商初步評估,並篩選符合需求之商品,再向文化部提報新增品項審核事宜。俟該部審核通過後,該等廠商即與本局辦理簽約及寄售事宜。

前開寄售契約內容載明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所涉重要項目包括:契約期間、拆帳折數、貨款結算及付款方式(如月結、季結或半年結)、商品進貨及運送方式、商品退貨等。

三、鋪貨上架及銷售

透過上述管道,本局與廠商建立寄售合作關係後,依廠商所傳送的產品訂購單辦理出貨事宜。產品出貨前,務須細檢各項產品狀況,除了產品本身完善無瑕疵外,包裝上應依商品標示法第九條規定列有產品資訊,並加貼廠商提供的標價條碼,打包後寄至廠商指定物流地點,廠商再予檢核,未通過者退回本局重送,以確保品質。前述寄售上架前置作業完成後,廠商將該等商品運至商店,進行陳列銷售(如圖1至3)。而後廠商依約以單月或雙月方式結算貨款,將經銷結帳明細資料寄予本局,以開立支付憑證予廠商匯款,相關收益挹注國庫。

此外,本局也會參加通路商發起的主題活動,例如中正紀念堂委外廠商每逢母親節、七夕或聖誕節等重要節日,聯合其所屬店面之通路進行產品促銷活動,乃徵詢各寄售商合作意願及對商品折扣的想法,經該廠商擇定的商品即加入檔期活動行列,共同拉抬產品銷售率。

圖1 本局商品於中正紀念堂博物館商店展售
圖1 本局商品於中正紀念堂博物館商店展售(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提供)
圖2 本局商品於桃機第二航廈博物館商店商店展售
圖2 本局商品於桃機第二航廈博物館商店商店展售(昇恒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圖3 本局商品於桃機第一航廈博物館商店商店展售
圖3 本局商品於桃機第一航廈博物館商店商店展售(昇恒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四、通路寄售情形

以2019年1月至12月統計數據來看,本局自售計281件,寄售計903件,共計1,184件,與2018年銷售件數相較,增加逾5倍,可見寄售通路不僅提高本局商品售量,亦有助於商品觸及的客群範圍。以各寄售點之商品熱銷情形來看,中正紀念堂商店前三名為「探尋國家寶藏手札」、「國家檔案拼圖」及「關金壹萬圓炫復毛巾」;桃機二家商店則為「檔案金屬書籤」、「檔案紙雕書籤」及「極簡風文件夾」(如圖4)。以寄售點之商品類型來看,書籤、手札及文件夾較受顧客青睞,該等產品輕巧且利於攜帶,價位介於新臺幣50元至120元。至於地質圖絲巾、炫復毛巾等售價在500元以上者,以桃機二家商店的銷量較佳。

圖4 本局於各寄售點之熱銷商品
圖4 本局於各寄售點之熱銷商品

五、結論

目前市面上,運用民國以後的檔案為元素,設計製作的文化產品並不多見,檔案文化產品有其識別性及發展的空間。從上述寄售情形可知,通路銷售確可帶動產品銷量,然2020年國內外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博物館及機場實施進出管制,使商店營運受阻,連帶影響商品寄售狀況。可見在實體通路外,亦有拓展線上通路之需,惟考量產品規模、公務預算及行政作業等限制,暫無法於民間網購電商平台寄售。鑑於本局於檔案文化產品以推廣為主,如能充實商品種類,應可提升檔案加值應用量能,並為寄售洽談之利基,亦希冀與各典藏機關(構),尤其是檔案機關(構),或與業界洽談專案合作,以雙品牌共同開發檔案文化產品,創造產品多元性或多樣化,透過檔案品牌聲量的積累,帶動更多通路拓展之機會。

 
 
參考資料
  1. Acutt, Mark. Marketing Mix- Place(Distribution Strategy). Retrived from https://marketingmix.co.uk/place/ (Aug. 17, 2020)。
  2. 群策行銷公關。〈文創產業的最後一哩路—行銷通路戰場〉。轉引自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檢自https://planmarketing.pixnet.net/blog/post/29654194(Aug. 17, 2020)。
  3. 魏雅惠。〈文化商品展售試辦分享〉,《檔案樂活情報》,第129期,https://www.archives.gov.tw/ALohas/ALohasColumn.aspx?c=1638#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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