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快飛-臺灣鐵路建設向前行
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廳舍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鐵輪轟轟汽笛鳴 看!產業歲年年
商機興隆無止境 山野開啟富裕人*
鐵路建設是臺灣交通產業重要成果之一,上述「臺灣鐵道進行曲」詳實刻劃了這項新興交通事業。西部縱貫鐵路通車,更開啟臺灣運輸新紀元,其效益影響既深且鉅。現在就讓我們跟著蒸汽火車出發,一起探索臺灣鐵路建設吧!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企劃組專員 蘇曉玲
臺灣鐵路的興築始於清朝末年,光緒19年(1893)完成基隆至新竹段長約106.7公里。光緒21年(1895)日本佔據臺灣後,為了政治、軍事及經濟等多重需要,接續修築鐵路,本文主要概述日據時期的鐵路建設。
一、鐵路管理單位的變遷
日據初期,由軍方「臺灣鐵道線區司令部」及「臨時臺灣鐵道隊」(圖1)先後負責鐵路事務,一切以軍事為優先考量,鐵路的維修和改建也都由軍費支出。
明治30年(1897),臺灣總督府(以下簡稱總督府)民政局通信部下之「臨時鐵道掛」(圖2)接掌鐵路線業務,但只負責既成路線之運輸與營業部分。其後為鋪設西部縱貫鐵路,另設「臨時臺灣鐵道敷設部」(圖3),負責新線測量、建設及舊線改良工程。此後臺灣鐵路的管理逐漸脫離軍事控制,由鐵路技術官僚取代。
明治32年(1899),為統一事權,乃將上述二者合併,成立「臺灣總督府鐵道部」(以下簡稱鐵道部),直屬總督府,掌理鐵路的建設、運輸及私營鐵路管理等相關事項,至大正13年(1924)改隸於總督府交通局(圖4)。其成立後之第一要務,即為建設貫通臺灣南北的縱貫鐵路。
二、鐵路用地的徵收
鐵道部為了節省縱貫鐵路的建設經費,採取鼓勵或半強迫捐贈的方式,取得鐵路用地(圖5)。然而,提供補償金亦是杯水車薪,部分民眾在土地房屋被徵收後,生活陷入困境,向地方政府申請救助金(圖6)。針對大量捐地的民眾,則贈送臨時乘車券以作為獎勵(圖7)。
另一方面,隨著土地持有人的身分差異,在徵地政策上亦有不同標準:針對「土人」(臺灣人)採取捐贈、繳納、補償之方式;針對「內地人」(日本人)採取捐贈、購買、換地之方式;針對外國人則採取補償及換地的方式(圖8)。
三、縱貫鐵路的修建
日本在興築縱貫鐵路前,鑑於清代鐵路建設品質不佳、疏於維護,已陸續執行舊線改善和新線修築的工程。明治32年(1899)鐵道部成立後,全面展開縱貫鐵路修築工作。
縱貫鐵路修築工程,由南、北兩端同步展開,各以基隆與高雄為起點,施行測量與修築工程。明治37年(1904)完成基隆至苗栗段,隔年完成高雄至豐原段。豐原至苗栗段則因山谷溪流交錯,工程難度甚高,直至明治41年(1908年)才通車。縱貫鐵路前後耗時9年,全長約405公里的修築工程終於完成。(圖9、10、11、12)
四、結語
縱貫鐵路的通車,造就了臺灣的「空間革命」,讓過去南來北往需耗時數日,縮短至朝發夕至,西部各地得以在一日之內互通有無。縱貫鐵路完成後,日本對臺灣鐵路賡續三個建設方向:一、東西向支線鐵路的逐步建設;二、原有縱貫鐵路的強化建設;三、以產業開發為主的地方鐵路建設。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家檔案中有豐富的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檔案,是解讀日據時期臺灣鐵路建設的直接史料,歡迎前往國家檔案資訊網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