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各縣市政府對於平地民眾進入山區有所管制,然部分地區仍有濫發入山許可之情事,致使平地民眾進入山區採礦及從事商業行為,甚者在山區兜售刀械,影響治安及原住民生活,故各縣市政府為此做出部分處置作為。譬如新竹縣政府即向長官公署民政處呈報,要求查究角板鄉濫發入山證明,致使平地民眾入山從事買賣行為、兜售刀具並欺瞞原住民情事(檔案影像2);而臺中縣政府則針對民眾入山採取砂金,影響該區原住民生計,原欲規定入山採金民眾以三個月為限,並繳交300元手續費,作為補助原住民經費,然長官公署民政處表示收取手續費於法不合(檔案影像3-1、3-2)。從各地方政府對於山區的管制,可看出長官公署為保障原住民生計的努力,重視平地民眾進入山區後,對原住民生計的可能威脅與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