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7月24日施行《政治檔案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以來,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檔案局)多方徵集政治檔案,透過檔案整編、目錄及人名索引開放、數位化與全文影像上網等措施,積極促進檔案開放應用。期間,因部分機關囿於其他法律規定或國家安全、對外關係考量,致部分檔案未能解密或開放全文影像,引起社會關注;同時,隨著監控類檔案清查與發現,檔案當事人之高度個人隱私保障亦有待強化。參酌國際人權及轉型正義發展趨勢,檔案局期透過本次修法,調和本條例與相關法律之適用,解決政治檔案徵集及應用實務產生之課題,以周延政治檔案徵集及開放制度,並藉由政府紀錄的完整公開還原歷史真相,促進社會和解,作為推動轉型正義工程的重要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