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範圍
本標準針對公私部門之檔案產生機關(構),以下簡稱組織,提供內外部使用者如何管理檔案之指導綱要。
本標準所揭示的內容在於確保恰當的檔案已被產生、蒐集與管理。至於依據本標準所揭示的原則與要件,用以協助確保檔案管理的程序,則參照本系列標準第2部(指導綱要 )。
本標準包含:
(1)適用於各組織執行業務或依權責產生與維護檔案之個人,所產生或收集之各種形式檔案之管理。
(2)提供決定組織對於檔案及檔案之政策、程序、系統與過程等責任之指引。
(3)提供符合CNS12681(ISO9001)與CNS14001(ISO14001)品質過程框架之檔案管理指引。
(4)提供設計與實作檔案系統之指引。
本標準之使用者為:
(1)組織之管理者。
(2)檔案、資訊與技術專家。
(3)組織內其他人員。
(4)產生與維護檔案之有關人員。
備考:
驗證內容由檔案主管機關另行制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