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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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 | 新北市 |
| 上網期間 |
自113年9月26日~ 113年10月7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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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校畢業,檔案管理、圖書資訊、歷史、公共行政或行政管理等相關科系所畢業尤佳。 2.具政府機關職務代理,或有檔案管理工作、與工作項目相關之經驗者優先考量。 3.具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與資訊處理能力、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以及溝通協調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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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項目 | 1.辦理國家檔案複製品清查作業。 2.辦理國家檔案複製品影像處理及機關複製品典藏作業,含複製品查檢、匯入國檔系統、增加浮水印及儲存至網路儲存設備等。 3.辦理勞務承攬採購案履約管理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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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地址 | 1.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 2.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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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113年10月7日下午6時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填寫個人履歷表(含日夜間聯絡電話、詳述自傳),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畢業證書中譯本),以掛號郵寄本局檔案典藏組陳科長收(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信封請註明「應徵檔案典藏組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前開個人履歷表請依格式繕打,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及最高學歷文件掃描檔或以攝影器材或手機等設備拍攝之影像檔,以電子郵件寄至chychen@archives.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檔案典藏組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格式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3.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4.待遇: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7,800元),享勞健保、勞退等相關福利。 5.僱用期間: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自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圖書史料檔案職系錄取人員分發至本局報到前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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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缺單位 | 檔案典藏組 | ||||
檔案下載
- 職務代理人履歷表(113年)
- 發布日期:113/09/26
- 最後更新時間: 113/10/04
- 點閱次數: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