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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促進檔案管理專業人員之養成,健全各機關檔案管理及開放應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推動「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制度,包含基礎與進階兩級認證,考試及格者將核發能力證明,作為公私部門遴用檔案管理人員參考依據,同時增進檔案管理人員職涯競爭力。

參與專業認證前,需先取得「文書及檔案管理專業分級培訓計畫」所列相應的學習時數,才能參加測驗,透過考訓合一機制,培育檔案管理人員專業知能。基礎級認證預定113年起開辦,著重檔案管理法令與作業手冊規定,以及培訓計畫所列「通識入門」與「基礎實務」級課程內容;進階級認證預定114年起開辦,著重專項業務相關理論、檔案法令規定、實務做法,以及培訓計畫所列該專項「專業進階」級課程內容。

專業認證適用對象為政府機關檔案管理人員及檔案管理單位主管,並開放一般公務人員及非公務人員參與。現階段以鼓勵性質漸進推動各機關檔案管理人員參與認證並同步研修《檔案法》,俟取得法律授權訂定認證規範後,將全面落實推動,而在法制整備完成前取得及格證書之人員,其證書效期於法制實施後仍有效。

檔案下載

  1. 113.3認證說明會-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制度簡報
  2. 113.3認證說明會-考試作業及認證系統操作簡報
  • 發布日期:113/03/28
  • 最後更新時間: 113/05/28
  • 點閱次數: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