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血淚、寸土必爭:扭轉局勢的長沙會戰

第一次長沙會戰日軍作戰經過圖
「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戰爭是殘酷、無情的,不論勝敗皆會造成雙方深遠的影響。一場重要戰役,往往可以扭轉情勢,在長達八年的對日戰爭中,三次的長沙會戰奠定我國戰勝的基礎。長沙會戰並非僅是戰役名詞,而是一段令人動容的歷史,就讓國家檔案為您娓娓道來長沙會戰
的始末。
檔案管理局檔案徵集組科員 寇玉如

壹、長沙要地、兵家必爭
在七七事變後,戰爭發展並不如日軍預想之「速戰速決、三月亡華」。民國(以下同)28年8月,日人阿部信行組閣後,即以迅速解決中日戰爭為目標,意圖進占長沙,取得軍事及經濟上的優勢後,俾利政治上擴大南京國民政府的勢力,達到以華制華目的 (註1)。此時第九戰區司令官薛岳衡酌中日雙方戰局,知悉日軍必大舉南侵占領長沙、衡陽及曲江,藉以占領粵漢鐵路 (註2)。「固守長沙,即扼守粵漢線之中點,可以出贛章,南屏兩粵,西鞏陪都(即四川重慶),北拊武漢,更可以控制濱湖的穀米和鄰近地區的
資源」(註3),顯見長沙為兵家必爭之地。
貳、天鑪戰法、固若磐石
長沙會戰乃對日抗戰期間以湖南長沙為主系列戰役的總稱,分別於28年9至10月、30年9至10月及
30年12月至31年1月,主要以湖南長江為攻防目標。
在第一次長沙會戰前,第九戰區司令官薛岳分析長沙附近地勢,為了瓦解日軍慣用之「錐形戰術」,
決定採取「誘敵殲滅戰」(亦稱天鑪戰法) (圖1~2)(註4)。
圖1 薛岳手稿「長沙會戰記」
檔號:0028/543.6/7173B
案名:長沙抗日會戰案(一次)
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管有機關:檔案管理局
圖2 誘敵殲滅戰術部署圖例
檔號:0028/543.6/7173B
案名:長沙抗日會戰案(一次)
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管有機關:檔案管理局
第一次長沙會戰時,國軍不再一次投入大量兵力與日軍作陣地戰與迎頭堵擊戰,而是先將日軍吸入陣地後,再使配置左右翼之野戰兵團利用地形,逐漸消耗日軍戰力,並持續以游擊戰術從背後破壞日軍交通、通訊、阻斷補給及援軍,將深入戰區且後繼無援的日軍一舉圍殲(圖3~4)(註5)。天鑪戰法的成功,實為利用湖南一帶地形特點,活用各種戰法誘敵投入陷阱並予殲滅,爾後該戰術成為長沙會戰不變的戰略指導原
則。
叁、三戰大捷、輝煌史頁
日軍三次進攻長沙,皆被國軍成功阻止。長沙會戰的勝利牽制日本在中國大陸的軍力,穩固中國大陸西南及東南大後方,也提高了我國在國際上的地位(圖5~8)。第三次長沙會戰勝利後,美軍將領如馬歇爾等人致電祝賀,我國與英、美關係也更加密切,並陸續獲得英、美等國提供精良的武器及配備
(註6)。
圖5 第二次長沙會戰日軍進攻
態勢
檔號:0037/152.2/6010
案名:日本侵佔八年概況
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管有機關:檔案管理局
圖7 第三次長沙會戰日軍進攻
態勢
檔號:0037/152.2/6010
案名:日本侵佔八年概況
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管有機關:檔案管理局
第三次長沙會戰的勝利鼓舞了我國軍民的士氣,並堅定我國軍民的抗日意志,使「金融穩定,法幣信用日益提高,後方物價極少波動」及「以抗戰為建軍之目的,同時於抗戰期間完成建軍之使命」,對戰時
我國局勢的發展起了關鍵性的作用(註7)。
自26年七七事變後,漫長八年艱困戰爭終於能有甜美卻帶著苦澀的勝利果實,這是經歷無數次戰爭與犧牲許多人生命所換來的。三次的長沙會戰長達約3年多時間,其中輝煌事蹟藏身於國家檔案,歡迎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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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註1
檔號:0028/543.6/7173B,案名:「長沙抗日會戰案(一次)」,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管有機關:檔案管理局。
註2
(1) 檔號:0028/543.6/7173B,案名:「長沙抗日會戰案(一次)」,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管有機關:檔案管理局。(2)檔號:0030/543.6/7173B,案名:「長沙抗日會戰案(三次)」,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管有機關:檔案管理局。(3) 張玉法主編,《中國現代史論集第九輯八年抗戰》(臺北市:聯經,民74),頁48-49。(4)維基百科,“長沙會戰”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5%BF%E6%B2% 99%E4%BC%9A%E6%88%98(民102年1月31日)。(5) 維基百科,“南昌會戰”,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D% 97%E6%98%8C%E4%BC%9A%E6%88%98(民102年1月31日)。
註3
檔號:0030/543.6/7173B,案名:「長沙抗日會戰案(三次)」,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管有機關:檔案管理局。
註4
同註1。
註5
(1)檔號:0028/543.6/7173A,案名:「長沙抗日會戰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管有機關:檔案管理局。(2) 檔號:0030/543.6/7173A,案名:「長沙抗日會戰案(三次)」,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管有機關:檔案管理局。(3)檔號:0030/543.6/7173B,案名:「長沙抗日會戰案(三次)」,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管有機關:檔案管理局。
註6
同註3。
註7
(1)檔號:0030/543.6/7173B,案名:「長沙抗日會戰案(三次)」,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管有機關:檔案管理局。(2)張玉法主編,《中國現代史論集第九輯八年抗戰》(臺北市:聯經,民74),頁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