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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秘書室臨時人員徵才公告

發布日期:112年05月18日 發布單位:人事室
職稱 臨時人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 新北市
上網期間 自112年5月18日~ 112年5月29日止
資格條件 1.限身心障礙人員【本職缺係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
2.國內外大學以上系所畢業。
3.具電腦文書及資訊處理等能力。
4.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檔案管理及文書處理工作(如收發文及郵件寄送)。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
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2年5月29日前(郵戳為憑),提供個人履歷表及下列文件影本: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身心障礙手冊。
 (4)合格證照或證書(無則免附)。
以掛號郵寄本局秘書室王先生收(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於郵件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逾期不予受理;另請將履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sjwang@archives.gov.tw,履歷表參考格式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3.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0,000元,享勞健保、勞退等相關福利。
4.僱用期間:預定自112年6月12日起。
5.本職缺列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出缺單位 秘書室
附加檔案: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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