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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典藏組職務代理人職缺公告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 新北市
上網期間

自112年7月6日~ 112年7月13日止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所畢業或以上學歷,檔案管理、圖書資訊、公共行政或一般行政管理等相關科系所畢業尤佳。
2.具Word、Excel等電腦資訊處理能力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3.具政府機關職務代理及檔案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國家檔案複製品清查作業。
2.辦理國家檔案複製品影像處理作業。
3.辦理機關複製品典藏作業,含複製品查檢、匯入國檔系統、增加浮水印及儲存至網路儲存設備等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2年7月13日下午6時前(以郵戳為憑),填寫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並檢附最高學經歷文件影本,以掛號郵寄本局檔案典藏組吳小姐收(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註明「應徵檔案典藏組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另請將履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crwu@archives.gov.tw,履歷表參考格式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s://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3.待遇: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6,316元),享勞健保、勞退等相關福利。
4.僱用期間: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工作期間自核定僱用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至本局報到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5.聯絡人電話:吳小姐,(02)8995-3572。
出缺單位 檔案典藏組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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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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