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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明(109)年寒假實習學生錄取名單


一、正取學生請依附件所列日期及地點辦理報到,倘不克報到,請於明(109)年1月3日(星期五)前函知本局。

二、報到時,請備身分證明文件,以資查驗。

三、各學系如有實習課程相關規定者,併請持交供參。

四、倘若正取學生逾期未報到者,以放棄錄取資格論,其缺額由備取學生遞補,本局將另函請備取學生所屬學校轉知遞補。

五、遞補之備取學生須依錄取通知指定時間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以放棄錄取資格論。其遞補作業期限至指定報到日起(含)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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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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