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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文書檔案資訊組職務代理人職缺公告

職稱 職務代理人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 新北市
上網期間 自112年10月17日~ 112年10月20日止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資訊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2.具電腦相關證照或資訊相關經驗尤佳。
3.具政府機關職務代理人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資訊系統相關管理事項。
2.辦理資訊軟硬體設備或電腦機房相關管理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
聯絡方式 1.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上傳資料應包含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合格證照或證書(無則免附)。
2.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履歷表(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或事求人徵才公告處下載。需含聯絡電話、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合格證照或證書(無則免附)等,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最高學歷證書。
(2)相關證照。
郵寄至本局徐高級分析師【聯絡電話:(02)8995-3537;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 9樓文書檔案資訊組】。
3.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hjhsu@archives.gov.tw。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4.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工作期間自核定僱用日起(確切日期由本局通知)至該職缺之請假復職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6.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件-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敘薪,薪點折合率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標準,核予月薪新臺幣36,316元。
出缺單位 文書檔案資訊組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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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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