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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人事室辦事員職缺外補公告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系 人事室
職稱 辦事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 新北市新莊區
上網期間 112年6月29日至112年7月6日
資格條件 1. 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
2.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委任第三職等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 需熟諳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4. 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 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2.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
聯絡方式 1.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2.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廖小姐【聯絡電話:(02)8995-3529;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 9樓檔案管理局人事室】。
3.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nhliao@archives.gov.tw。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出缺單位 人事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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