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莫拉克風災之前,縣市的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大多規劃以學校作為災民收容的場所,但莫拉克風災發生時,第一階段多以能提供集體共宿,物資與用餐的收容單位先行辦理,再給予事後補助,因此開設之收容所多以寺廟為主。據消防署的災害應變處置報告,水災於最高峰時,單一受災縣市單一時間之總收容人數曾高達8,189人,更有單一收容所收容上千人,學校與寺廟已不足應付數量龐大的災民。政府因而開放國軍營區作為災民中期收容處所,以利安置,在風災之後,政府將閒置營區作為常設收容所。風災期間,國軍除積極派遣兵力,協助淤泥清除、消毒及鄉民家園整理工作外,也提供營區安置受災民眾,災後2個月間國軍合計已安置3,401位民眾進駐營區,而為避免以往安置作法可能造成家庭分散,國軍也貼心的提供一戶一間的安置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