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Q

何謂保密具結並於指定場所閱覽、抄錄?
分類:國家檔案應用 編號:FQ44274

A

一、 申請應用屆滿30年之國家檔案,申請人經保密具結,得於指定場所先行閱覽、抄錄,如有複製需要,本局再就法規所定限制應用事項以外部分予以複製。
二、 以此方式申請國家檔案,除減省等候本局逐頁檢視及分離處理之時間,也助於申請人先行挑選有複製需要之檔案標的
三、 請於收到本局取件通知並聯繫本局後,親至國家檔案閱覽中心應用檔案。

上架日期:109-03-30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09-03-30
本頁點閱瀏覽次數: 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