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Q

業務單位發文後所持之副本文,是否有相關規定發文後亦應歸檔?亦或應由業務單位存參即可?
分類:歸檔點收 編號:FQ21253

A

依機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各機關歸檔案件以原件為原則;同要點第5點第3項規定,以機關名義對內部單位行文,各受文單位辦畢後得不歸檔。有關業務單位發文後,其收受之副本歸檔問題,依上開規定,得由各受文單位衡酌業務需要辦理歸檔或自行保存管理,惟考量檔案實務管理情形,建議機關可明定歸檔範圍,以供作業依循。

上架日期:107-05-14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0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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