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Q

考量機關人力有限,不易周延準備各評鑑項目,受評時亦無法安排充足陪檢人力,是否能依機關人力整併評鑑項目或分年度完成評鑑?
分類:機關檔案管理評鑑 編號:FQ46478

A

1.      檔案管理自點收至清理,以及應用與資訊化等作業事項繁多,為避免評鑑內容繁複,同時兼顧考評各面向檔案管理情形,本制度係以檔案管理法定作業為評鑑內容,擇定45項檔案法令規定之基礎事項做為評鑑項目,以降低準備評鑑(考評)負擔。爰本局分行各機關之前開45項評鑑項目不得整併或刪減,但機關可依實需自行增加考評項目。
2.    至受評機關陪檢人力不足情形,則可與考評機關協調採同日分時段、同日延長查檢時間或分散於兩日查檢等方式彈性處理。
 

上架日期:112-01-11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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