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Q

紙質類檔案修護採委外辦理時應注意那些事項?
分類:檔案保存修護 編號:FQ29310

A

紙質檔案修護作業若採委外辦理,請依「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13章規定,擇選具紙質修護專業之修護師、學術機構或廠商。送修護前機關應確實掌握檔案原件內容、數量及狀況;修護完成後,機關應落實品質查驗,檢核重點可參考該章表13-1,或由機關自行依檔案狀況訂定。修護場域若在機關外,請務必由專人運送,妥適維護檔案安全。

上架日期:110-04-26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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