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Q

檔案因作業需求置放於行政區域時,要如何妥善保管?行政區域是否也需採單一出入口或減少外窗設置?
分類:檔案整理與保管 編號:FQ30298

A

依公務員服務法第20條及文書處理手冊第76點規定,公務員職務上所保管之文書,應盡善良保管之責,不得隨意散置或出示他人。是以,檔案管理人員於辦理檔案歸檔點收或整理等作業時,應妥適維護檔案安全,至行政區域是否採單一出入口或減少外窗設置,機關得依實際需求衡酌之。

上架日期:110-04-26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0-04-26
本頁點閱瀏覽次數: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