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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哪些機關要做檔案目錄彙送?彙送範圍為何? 分類:檔案目錄彙送 編號:FQ41269
A
一、目錄彙送辦理機關:各級之中央及地方機關、受政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受託事務範圍內,以及公立大專院校等機關學校。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均無須辦理目錄彙送。另,行政機關改制為公營事業機構,改制前屬行政機關時期產生之檔案,以及各機關依法設立之行政法人亦應依規定辦理目錄彙送。 二、目錄彙送範圍:除機密檔案目錄,依機密檔案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不予彙送外,其餘一般檔案目錄均應送交本局彙整公布;機密檔案於完成機密等級註銷後,應依一般檔案目錄辦理彙送作業。
上架日期:108-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