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Q

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11章電子儲存,第11.4.5.2所述電子媒體編碼原則,有關第3點「用途代碼:1碼,得依保存或使用目的之區分」所指的是什麼意思呢?是否有規定的代碼號?另查第12章入庫管理圖12-7光碟片目次表範例,光碟片編號中的P又代表何意思?
分類:檔案複製儲存 編號:FQ28267

A

一、按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11章電子儲存11.4.5.2電子媒體編碼原則,係指各機關得衡酌管理需要,訂定電子媒體編碼原則,以利後續存放、排列及檢調作業。該點所述編碼組成項目之「用途代碼」,係指該電子媒體之使用目的,如典藏或應用作業需求,故機關得依實務需求選擇1碼之數字或英文字母標示。

上架日期:107-05-14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0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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