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Q

機密檔案專用封套之頁數、件數、附件數應如何填寫?
分類:機密檔案管理 編號:FQ23218

A

一、 依機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第3點及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7.5.1.2規定,歸檔案件屬紙本型式者,應由承辦人員以鉛筆於每頁適當位置編寫頁碼;至已編有頁碼之附件,無須併同本文連續編寫頁碼,得於歸檔案件首頁註記總頁數。 二、依上開規定,「頁數」應填列該封套內本文及隨同裝訂之紙本附件頁數總和;「件數」應填列案件數(合併多件文號為1案件時,件數以1件計算)。另機密檔案管理辦法第4條及同手冊22.4.1.1規定之封套欄位包括「附件數」,如歸檔之機密檔案附件含紙本或紙本及其他媒體型式者,應於該封套之「附件數」填列各媒體類型之附件總數量。

上架日期:106-05-26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0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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