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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依檔案管理局92年12月5日檔徵字第0920008466號函有關機關定型化申請書表及簿籍檔案銷毀目錄得依按附格式填表說明編製,並依檔案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送審一案,如機關定型化書表未掛總收文號且未歸檔保管,係由機關內部業務單位自行保管並依機關相關書表保管年限規定,年限屆滿後製作前開案銷毀目錄,是否仍須依檔案法相關規定及程序層送審核,或得由機關依保管年限規定於書表年限屆滿後免送審自行辦理銷毀作業?
編號:MB1120519002 發表時間:112-05-19 15:21:44

A

陳小姐,您好:
所詢有關機關未掛總收文號且未歸檔保管之定型化書表可否於書表年限屆滿後免送審自行辦理銷毀作業之疑義,說明如下:
一、依檔案法第2條第4款規定,機關檔案指由各機關自行管理之檔案,檔案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亦規範檔案係指各機關處理公務或因公務而產生之各類紀錄資料及其附件;又依檔案法第12條第2項,各機關銷毀檔案,應先制定銷毀計畫及銷毀之檔案目錄,送交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審核。臺端所詢,如屬本局92年12月5日檔徵字第0920008466函所列書表及簿籍檔案範疇,仍應依規定程序辦理銷毀作業及妥善保管。
二、以上說明,請卓參。如仍有詢問事項,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黃小姐:02-8995-3594。 回覆時間:112-05-24 11:56:55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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