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溝通

Q

請問檔案依規定解密後,並依規定程序辦理檔案銷毀。 原來文機關卻又來函復密,請問檔案都已銷毀了,後續該如何處理呢?
編號:MB1120112001 發表時間:112-01-12 12:21:47

A

黃君您好:

所詢機密檔案依規定註銷機密等級並辦理銷毀後,原密等核定機關重新核列機密等級之處理疑義一案,茲復如下:

針對已解密之檔案,於完成銷毀程序後,復收受原密等核定機關重新核列機密等級之通知一節,如原檔案業確依規定解密並屆保存年限辦理銷毀者,請於檔案管理資訊系統註記並作成紀錄備查,以為周延。以上說明,請卓參。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敬啟 回覆時間:112-01-17 14:31:57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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