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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請問來文附件之影片檔以隨身碟儲存者,請問應如何處理
編號:MB1120109001 發表時間:112-01-09 10:03:21

A

楊君您好:
所詢有關電子媒體附件之保管問題,茲復如下:
一、依機關檔案保管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檔案之保管應依媒體型式分別管理,爰所詢公文附件如為隨身碟,應依機關檔管管理作業手冊第12章入庫管理12.4.2.1之電子媒體類檔案存放及附件另存規定,於附件適當位置標示檔號,並於原目次表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註明媒體型式、數量及存放位置;另應存放於具溫溼度控制功能及防火、防蝕、耐震等措施之金屬類檔案箱、檔案架或檔案櫃。
二、又,考量電子檔案長期保存之風險,建議應加強檢測該媒體之可讀性與有效性,或另轉製於硬碟等電子媒體儲存。
三、如仍有相關詢問事項,歡迎電洽本局檔案典藏組程小姐,電話:02-8995-3575。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敬啟 回覆時間:112-01-11 11:44:42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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